在過去網路及電坡媒體上為蓬勃發展的時代,平面設計的專業是包括綜合運用插圖、攝影、字體編排與印刷等方式,進行資訊的傳播、溝通、說服、教育、指示...等目的。就當時的傳播工具與社會環境而言,主要是指針對平面印刷媒體的表現,直到第二戰後,因為商業發展迅速,平面設計才得到廣泛使用,在此期間出現許多國際性專業雜誌,如瑞士的《平面設計》(Graphis, 1944~)、美國的《印刷》(Print, 1940~)、英國的《版式設計》(Typographica, 1958~1965),平面設計因此具有結合印刷技術與平面特性的專門設計意義。
Graphic源自於拉丁文graphicus與希臘文graphickos,意思是運用繪畫、書寫、篆刻、轉印等方式,製作具意義的圖形與符號,Graphic一詞也可用來指稱版畫和印刷術;並延伸為透過印刷方式、進行複製、傳達訊息的媒體形式。與平面設計相似的名詞,早期有美術設計、商業設計(這名詞已經逐漸消失),或近期的視覺傳達設計等不同稱謂,專業內容包含廣告、展示、包裝、海報、Trade Mark、LOGO、字體、標誌、書籍美術編輯、插畫、平面印刷物製作、資訊系統、指標、環境標識...等應用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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